郑爽张恒子女抚养权已判|郑爽女士满意判决结果吗?
5月13日凌晨,张恒发文:“刚刚得到法院通知:法院针对过去一年多发生的各种事实,支持我的诉求,判我赢得了儿子和女儿的抚养独立决定权【Parenting Solo Decision-Making Authority】..."
这场“娱乐圈离婚案”终于在几次热搜后,暂时告一段落。
什么是抚养独立决定权
如果父母双方被赋予了共同决定权,那么他们可以一起决定:什么选择对孩子是最好的。
因为这样的判决需要父母双方共同合作,所以这要求他们保持一定的友善,双方能一起交流,沟通。
如果某一方被赋予独立决定权,则他们是唯一可以在管辖范围内可以为子女做决定的家长。
另一方仍然有权享有育儿时间。并且,决定权一方需要对所作决定保持透明度。另一方有权利知晓有关决定的任何信息。
判定独立决定权的依据
在庭审中,张恒主要提出的理由是 - 郑爽精神状态不稳定。证据包括:郑爽曾经给他发过一张一地头发的照片,曾经两次试图自杀,也曾有弃养自家小狗的行为,等等。
而郑爽在庭审上也曾一度“疯言疯语“,让法官摸不清状况。法官还提出 - 要郑爽做精神鉴定。
另外,鉴于郑爽之前有过弃养的意向,希望将孩子送走,对孩子漠不关心,这一点得到了代孕机构的证实。而张恒及其父母对孩子都非常上心,长期在美国照顾、抚养小孩,这一点也在法官面前得到了强有力的支持。
澳洲抚养权怎么判
澳洲家庭法的原则是:孩子的利益最大化。这一点和中国子女抚养权的判决稍有不同。中国的适用原则是:会考虑父母和子女共同的利益。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双方有2个小孩,在中国可能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样双方都可以享受到天伦之乐。或者一方已经丧失生育能力的话,可能子女会判给这一方。也会考虑到双方的收入、教育程度,等等方面。
但是在澳洲,在有两个孩子的情况下,判决将他们的抚养权归给双方一人一个的话,是拆分兄弟姐妹,是对孩子的利益有损伤的。而法院更不可能根据一方有残疾,需要照顾,就将子女判给这一方。
那么从孩子的最大利益出发,法院会综合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呢?首先,最重要的两点是:(1) 与双方父母保持重要联系,是否会对孩子的健康有利;(2)孩子是否可能会受到虐待、暴力、或忽视;是否需要特殊保护?
其他值得考虑的因素包括:
孩子的主观意愿
孩子与双方家庭中其他成员的关系(爷爷奶奶等)
双方家长是否有能力尽力参与孩子的成长(比如是否有时间在孩子的成长上进行金钱和时间的投资,是否可以与孩子交流沟通)
双方家长是否有能力承担抚养责任
家长的成熟度;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稳定等等
怎样可以减少家庭变动给孩子带来的影响?
一些实际因素,比如双方生活的地理位置、经济因素
如果孩子来自于特殊的文化,或者有特殊宗教,那么如何可以保护孩子的文化和宗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