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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律师讲故事:三个月的赔偿

2019-10-28 17:23:21


澳洲律师讲故事:三个月的赔偿。赵亚当是新南威尔士州铁路的雇员,他所担任的工作是车厢喷漆。八九年一月,他的左眼在一次喷漆中因喷枪后部泄漏而遭受伤害,后左眼视力受到严重损伤,几乎失明。经过一年多的治疗后,赵亚当的眼睛仍不能恢复,所以在九O年中,赵亚当申请退职,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也给他作子赔偿,赔偿是以每周支付的形式进行的。


赵亚当因在铁路服务时间较长,因此退职后可获三个月的有薪水的假期。当赵亚当开始接受假期薪水时,保险公司突然致信赵亚当,告诉赵亚当在他接受假期薪水的三个月内,停止发给他工伤赔偿。理由是这段时间赵亚当仍然有收入来源,而并非属于由于工伤而造成无收入的时期。


赵亚当因眼睛受伤早已变得心绪不宁,这次保险公司又来雪上加霜,带着另一只愤怒的眼睛,赵亚当毅然提出起诉。


初级法院根据六一年的工伤赔偿法予以判决,判决表明赵亚当在有任何由于本人的原因而得到收入在工伤赔偿中扣除并归还,如这一收入属于工伤赔偿收入。


赵亚当不服,再之用重金延聘澳洲工伤律师上诉。上诉法庭的判决是:六一年的工伤赔偿法不适用予以上诉人。因为上诉人已不再是受雇佣者,并且不能再享受带薪的休假。这带薪的休假是上诉者以前所受雇佣的应得的利益,休假的薪水不是上诉者“任何薪水收入的一部分”。三个月的长期服务休假的薪水只有在上诉者是在强制退休条例的影响下退休或自愿离开的情况下才能被算作是薪水的一部分。现在上诉者的退休是由于身体的受伤而不得不退休。


工伤赔偿的申请人只要能够证实其在遭受工伤后受到了经济的损失,此经济损失只要和工伤是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保险公司均应予以赔偿,在赔偿期间,不能以受偿者其他的非由于工伤损失的能力而获得的额外收入为由,终止赔偿。赵亚当没有失去这三个月的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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