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被警察拦下来要搜车,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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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傍晚6点左右,犯罪集团调查组的调查人员接到密报后,在Arthur和Virginia St的十字路口,将两名嫌疑人所乘坐的白色奔驰车拦下。警方在车中搜出一个运动包和一个黑色垃圾袋,里面装着80万澳元现金,还缴获了手机和文件。
车上的两名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并被带到了Granville警察局。其中一名男子已经出庭受审,另一名男子仍在要求保释,并将对指控进行抗辩。
(新闻来源于:澳洲财经见闻)
在街上被警察质询,或者搜车是一种令人不爽的经历。即使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也可能在面对警察的质询和搜车时,感到担忧和焦虑,甚至担心自己可能违反了哪条不知道的法律。在这时,了解自己的基本权利很重要。
警方拦截和搜查人或车辆的权力主要是在法案:Law Enforcement (Powers and Responsibility) Act (LEPRA) 中规定的。该法案于2001年引入新南威尔士州议会,目的是将警察的主要权力合并为一项立法。整个LEPRA最常见的一个表述是:“suspects on reasonable grounds”(基于合理依据的怀疑)。这意味着:警官不能对你或你的车辆进行任意或随机搜查;他们必须有一定的事实依据来怀疑你做错了事,或者,怀疑你或你的车辆造成违法或危险的事情。
LEPRA的第三部分(Part 3)概述了:你如果被警方接近,需要在什么情况下向警方披露你的身份。
如果警方合理地怀疑:因为某人在事发地点附近,所以其可以协助警方办案,那么警方可以要求此人向警方揭露其身份(比如出示驾驶证或身份证)。如果警方合理怀疑某人有“被逮捕的强制令”(an apprehended violence order),也可以要求此人向警方揭露真实身份。
如果某人被要求离开公共场所,警方也可以要求其透露自己的身份。根据LEPRA第197条,警方可以出于多种原因要求某人离开公共场所,包括骚扰或恐吓他人,或者涉嫌提供非法毒品的场所。
在这些情况下,你都必须向警方坦白自己的身份;如果拒绝,或者提供了错误的姓名或地址,可能会导致最高220澳元的罚款。
如果警方合理地怀疑某人正在使用的车辆和某起罪行相关,那么警方可以要求驾驶员、任何乘客和车主公开其身份。如果此时不配合披露,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可能导致最高5500澳元的罚款,或者12个月的监禁。
LEPRA的第四部分详细介绍了警察是否有权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拦截、搜查或拘留一个人。
当警官合理地怀疑某人拥有被盗财产、拥有用于或打算用于犯罪的任何物品,携带危险物品或武器,或拥有非法物品时,可以施行警方搜查或拘留的权利。警方可以扣押或拘留任何此类物品。
如果警察有合理的怀疑某车辆包含被盗物品,或某车辆涉嫌犯罪,或携带任何犯罪物品,那么警方可以在没有手令的情况下对该车辆进行拦截、搜查,和扣留该车辆。并且警方有权利没收和扣押任何违禁物品。
在这些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未能配合警方的指令,可能会被罚款5500澳元,或12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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