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追踪 | 在COVID19的社交限制令下,如何履行孩子的共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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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冠病毒爆发以来,很多家庭都受到各个方面的影响。特别是一些持有共同抚养协议(Co-parenting agreement)或抚养令(Parenting order)的家长。由于各州边境长时间封闭,在各州境内也间隔施行各种封锁政策,很多家长无法如约履行共同抚养责任。
很多父母表示困惑:在COVID-19期间,是否应该严格遵守现有的共同抚养协议或同意令?如果这会对孩子的健康和安全构成风险,应该怎么做?
在澳大利亚,关于抚养权和COVID-19的适用判例非常有限。但是,澳大利亚家庭法院和联邦巡回法院已经明确表示:孩子的利益始终是最重要的。
家庭法院首席大法官官宣
大法官
the Honourable Will Alstergren
“父母和其他看护人必须以“孩子的最佳利益”行事。这包括:确保孩子的安全和健康。虽然法院做出的命令都是为了满足儿童的最佳利益,但明确和照顾儿童的实际日常最佳利益主要是父母和看护人的责任。”
“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父母和看护人应该遵守法院关于抚养权的命令。这包括根据抚养权,促进孩子与每位父母或看护人相处的时间。”
“在澳大利亚,父母和看护人面临特殊情况下,家长可能很难严格遵守当前的法院命令。例如,孩子的“接送”安排可能指定了某所学校,而该学校现已关闭。许多州的边界也关闭了。此外,可能会出现安全问题,比如其中一位家长或与该家长有密切接触的人感染了 COVID-19。“
“作为第一步,在安全的情况下,各方根据当前的协议/判决相互沟通,并尝试找到解决这些困难的实际解决方案。每位家长都应始终考虑孩子的安全和最佳利益,但在尝试达成新的或修订的安排时,也要理解另一位家长的担忧。这包括了解家庭成员对孩子很重要,还应考虑儿童和家庭中弱势成员感染的风险。”
“如果可以达成新的抚养安排协议,即使是在短时间内进行调整,建议该协议应该是书面形式(即使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 社交媒体传播)。如果以后有听证会,这些证据将特别重要,并将帮助法院或其他部门了解可能达成的协议……”
如果抚养协议/判决与政府指示相冲突怎么办?
在某些情况下,抚养协议/判决可能和 COVID-19 政府的相关指令发生冲突。比如,一方父母无法在规定时间将孩子送到另一方父母那里共度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家长共同努力,达成适合双方并遵守政府指示的协议,以限制与他人的面对面接触。
国际相关案例参考
Ribeiro v Wright
案件中,母亲与父亲享有共同监护权。母亲向法院提出紧急申请,请求暂停父亲与孩子的接触,因为担心父亲不会遵守健康约定。
法官下达判决书:
“现有的监护权和时间表应该继续,但可能需要进行任何修改,以确保遵守所有 COVID-19 预防措施。
在某些情况下,一方父母在 COVID-19期间的生活方式或行为(例如,未能遵守社交距离;或未能采取合理的健康预防措施)可能会引起对另一方父母的充分担忧。对于任何不顾后果地将孩子(或孩子的家庭成员)暴露于 COVID-19风险的父母,都将采取零容忍态度。
共同抚养权中,双方父母交替看护孩子可能在COVID-19期间有难度实现。在每个阶段,都必须保持社交距离的必要性。这可能会导致一些监管条款发生变化。
---尽管此案例在澳大利亚没有约束力,但它表示了一种可能的方法,可能会在未来涉及抚养权和 COVID-19 的案例中将其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