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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干货 | 面对债务,除了破产我还有什么选择?

2021-08-16 08:25:26



面对债务,除了破产


我还有什么其他选择?



 

破产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让人们在无法偿还债务时免于入狱。它减轻了对无担保债权人的大部分负债,并使他们能够在财务事务上重新开始。这也是一些债权人追讨债务的一种手段。 




01


替代方法



除了破产,我还有什么选择?

资不抵债的人不一定必须要选择破产。如果有一些喘息的空间,可以选择的替代方案有:

  • 非正式协议;

  • 根据《破产法》第九章拟定债务协议

  • 根据《破产法》第十章拟定个人破产协议


我们将为您详细解释这三种替代方案的操作方式。


在个人自愿破产之前,建议您应与律师、会计师或财务顾问充分讨论您的所有选择。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些替代方案会带来一些与破产后相同的后果。这些后果会影响您维持工作、担任特定职位的能力,当然还有未来申请信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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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式协议



最佳破产替代方案?

第一个也是最可取的选择是与债权人的非正式债务安排,通常由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组织。


从本质上讲,非正式债务安排涉及到与您的债权人就您向他们付款的金额和时间进行谈判。破产专家可以在这些谈判中代表您行事,并以其专业能力帮助您的债权人了解您的情况和选择。它发生在几个步骤中:

  • 联系您的债权人以暂停诉讼行动,直到您提出其他建议

  • 您向财务顾问提供您的收入、资产、负债、个人情况和背景的详细信息

  • 评估将包括:您有资产可以用来还债,以及您是否可以为债权人带来其他价值

  • 债权人会收到一封信,详细说明您的和解方案、情况和破产的预期结果,因此他们可以评估接受您的提议是否符合他们的利益

  • 可能会与债权人进一步讨论和谈判,直到所有债权人达成决议。





03


债务协议



《破产法》第九章拟定债务协议

债务协议仅适用于债务较小(根据2019年9月规定,金额为 115,733.80澳元)、资产很少(231,467.60 澳元)和低收入(86,800.35 澳元)的人。这些限制的具体金额将在每半年( 3 月和 9 月)更新一次。

债务协议由破产管理署署长(Official Receiver)组织,通常由债务协议管理人管理。它们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管理:

  • 官方受托人(Official Trustee)

  • 注册受托人(a registered trustee)


然而,如果一个人在过去 10 年中的任何时候有过破产,或签订了 Pt IX债务协议,或被授权任命 Pt X债务协议下的控制受托人,则该人将不能再订立 PtX 债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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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协议



《破产法》第十章个人破产协议

破产的第三个替代方案是根据《破产法》的 第十章拟定个人破产协议。这可以通过注册受托人或官方受托人进行执行和管理。


自 2004 年 12 月以来,《破产法》第十章提案的三种形式(转让、安排和组成)已合并为一种形式:个人破产协议。


个人破产协议是债务人与其债权人之间的正式协议,并记录一旦债权人同意该提议,债务人将如何清偿债务。


该提案通常会规定根据时间来支付款项和出售一些资产。它还通常包括在整个协议期限内暂停债权人的债权,并支付少于全部金额以完成债务义务。


该法第 188A 条规定了个人破产协议的必要内容。该提议可以是灵活的,并且可以为某些债权人提供比其他债权人更大或更小的股息。


债务人需要根据《破产法》第188条授权,授权律师、注册受托人或官方受托人控制其财产,并召集债权人召开会议,审议他们的个人破产协议提案。


授权必须附有:

  • 债务人完成的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

  • 包含如何处理债务人事务的提议的个人破产协议草案。

该授权由律师、注册受托人或官方受托人签署后生效,他们同意成为控制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