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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 | 工伤事故中雇主对于员工的责任探究与共同疏忽 -- 劳工被香蕉砸伤获赔50万澳元,是福还是祸?

2021-11-01 1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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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士兰高等法院近日对一起2016年的农场工伤事故案件作出判决,在长达5年的审理后最终决定要求农场主给予在劳作中被香蕉砸伤的隆巴顿先生50万澳元赔偿金。
 
隆巴顿先生是在库克敦西南部的农业区莱克兰加工香蕉的时候受的伤。昆士兰远北地区香蕉农场的劳工通常人员混杂,主要由背包客、打工度假的澳洲人和一些当地人构成。在这一行中,由于香蕉树高大,采摘香蕉需要两两配合,分工协作,通常要由一个劳工爬到树上充当香蕉切割者,将结有香蕉的树枝割断,另一名工友则在树下方搭把手接住香蕉,担任驮背搬运者,等待树上被切割的香蕉串慢慢弯曲、逐渐掉落进其肩膀上。隆巴顿先生受伤的当天,担任的正好是需要接住香蕉的驮背搬运工的角色。
 
隆巴顿先生并不认识当天与他合作的切割者,因为以前从未和这名工友共事过,他俩是临时配对的。他也不知道那位切割者在此前接受了何种操作培训。隆巴顿先生持续站在树下,告诉切割者务必“正确”地切割香蕉树。缺乏经验的切割者,没有把握好力度,做了一个特大切割,犯了严重失误,导致香蕉树干直接折断。这棵香蕉树和一串重达70公斤的香蕉迅速而沉重地砸向地面,径直落到了隆巴顿先生的身上。他被撞倒在地,右臀部和右肩受伤,并出现精神损伤,事故导致隆巴顿无法再从事体力劳动工作。因此,这名香蕉采摘工将雇佣他的农场主告上法庭。
 

法律争议




法院要确定的主要争议点之一是:雇主或劳工是否应该对隆巴顿先生所受的工伤负责?

农场主管提供了关于收割香蕉的流程和培训的证据。农场主管指出,如果驮背搬运者无法触及香蕉束,则不被允许站在树的下方。如果树丛比正常情况下落地更快,那么驮背搬运者根本不应该在树下移动。雇主辩称,隆巴顿没有按照程序来进行操作,未能合理地照顾其自身安全。雇主声称隆巴顿存在连带的疏忽责任。
 
隆巴顿表示,他没有接受在关于无法够到香蕉束的情况下的培训。隆巴顿说他被教导要站在树下观察香蕉,这样他就可以确保能准备好在它们下落时接住它们。
 
首席大法官Holmes认为,切割者“由于缺乏训练和技能”在树上切得过深,导致重物在没有任何预警的情况下掉到隆巴顿身上。法官进一步指出,隆巴顿受伤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并且是“可以预见的和重大的”。尽管法官认为这是雇主的疏忽大意,但也对隆巴顿持批评态度。法官发现隆巴顿在切割进行时未能保持清醒,尤其是考虑到树大小的前提下。此外,隆巴顿在与切割者合作时理应更为谨慎,因为他不知道切割者受过什么样的培训或者技能如何。因此,鉴于隆巴顿未能合理照顾好自己,法院根据2003年《工人赔偿和恢复法》第305H条,判定隆巴顿负有连带的疏忽责任,并将赔偿金减少了10%。
 

案例思考




这个案例表明,工作安全责任是雇主和劳工兼具的责任。员工需要接受适当的培训和监督,以减少自己或他人受伤的风险。虽然保证劳工安全的主要责任在于雇主,但劳工也需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如果劳工不能确定他们同事的技能,就应该格外小心。本案中,雇主试图减少损害赔偿的金额,但最终仅成功地将损害赔偿减少了10%。
 
本案件对雇主的警醒意义在于,雇主平日里应遵守最佳行为规范,即务必妥善记录好为劳工提供的、关于安全工作流程的培训和指导,并保留其作为证据。这将确保雇主在工伤事件发生后,能拿出有力证据证明员工违反了该程序,从而协助法院认定员工负有连带的疏忽责任。尽管如此,在雇主无法确定向员工提供了有关安全工作程序的具体指示的情况下,法院也有可能会在具有非常明显的伤害风险的情况下,对员工负有连带的疏忽责任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