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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律师讲故事:离职金

2017-09-25 16:21:25


澳洲律师导读:赵亚当作为诚立公司下属豆制品分公司的经理已近两年,诚立公司原是中国某省经贸委在澳大利亚的注册公司,该公司从事所有的经营业务,但为了防止可能产生的风险,诚立公司决定再成立一家分公司, 以利润转换的方式进行经营,因此,独立进行会计结算的平凡豆制品公司成立了。


平凡豆制品公司的所有投资资金二十四万元全由诚立公司供应 ,除此以外,赵亚当的职责也是由诚立公司决定并向诚立公司负责。


赵亚当作为一个有二十多年豆制品制作经验的老师傅,对管理经营这一套并不十分内行, 虽然平凡豆制品公司的品种数量远远多于其它 同类的豆制品公司,质量也远远超过它们,但公司业务却每况逾下。


两年后原有的二十四万资金加上机器折旧之类的项目,总数未见增加却减少到十七万六千元。赵亚当心中直发慌,因为在和诚立公司的管理层签订合同时承诺每年利润和固定资金都要达到某一个程度,如达不到一定程度,赵亚当会被辞退,并且 得不到任何离职金。赵亚当眼看合同期一天天接近,终于想到了个非常巧妙的办法。

离职金

赵亚当召集了平凡豆制品厂的董事会议,经过事前的“会外努力”,通过 了赵亚当因身体状况辞职的决定,赵亚当还为自己获得了一笔三万余元的离职金。


赵亚当带了三万余元离职不久,即遭到诚立公司的起诉。


澳洲法院判决赵亚当拥有管辖权的资金是平凡豆制品公司的建设信用基金,这类基金和赵亚当因离职而要求的离职赔偿金应该无条件返还,诚立公司对该笔资金的返还有追诉权。


赵亚当自知理亏,只得悻悻地拿出了原告绞尽脑汁得到 的离职金。平凡豆制品公司的新经理不久也上任了,在新经理和诚立公司的合同条款中专门增加了离职金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