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追踪 | 房东的损失补助,以及疫情期间的看房(Inspection)规则
根据新州租客联盟发布的COVID-19指南,从2021年6月26日起,如果住宅位于大悉尼地区(包括中部海岸、卧龙岗和蓝山),为了租赁或出售房屋的看房仅限于通过预约、对一人开放。针对连续的单独个人看房似乎没有限制。不少人感到疑惑,封城期间还允许给人看房,这是不是政策漏洞?事实上,此时此刻,社会上也存在着一些人正在发愁,现在疫情严重租期已到,房东收回房子,该怎么办?
新规落地 - 禁止驱逐令
根据相关规定,大多数情况下,房东/中介如果不续租且合理地提前给出了终止租约的通知,租约到期时租客并不能赖着不走,从而需要找到新的住所。
在2021年7月13日,新州政府宣布了一项针对能够证明因新冠病毒而损失25%收入的租客的「禁止驱逐令」。由于受到新冠病毒爆发影响而无法全额支付房租的租客,在2021年7月13日到2021年9月11日期间不能够被驱逐。
对于同意为受新冠病毒影响的租户减少租金的房东,可以获得每项租赁最高1500澳元的补助。
关于COVID19期间租赁前的看房规定
新的临时举措将对租户和房东起到支持作用,有助于减少社区流动和病毒的潜在传播。尽管如此,依然存在些许在悉尼封城期间有需要找房看房的租客。那么对于COVID19期间的看房规则,应该如何注意保持安全看房呢?
房东和房产中介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和措施来接待在悉尼封城期间看房寻租的客人。对于新州所有的房屋,如果房东聘请了房产中介出租房产,该房产中介必须确保根据相关的“新冠病毒安全计划”来开放房屋检查或看房。如果房产中介没有“新冠病毒安全计划”,他们可能会被处以罚款。如果现有租客对于开放房屋给人看房有安全健康方面的担忧,有权利与房产中介检查核实他们是否拥有“新冠病毒安全计划”,并且可以索取一份副本,以确保其中包含的健康和安全指南得到遵守。通常,这些计划包括一项要求,即每4平方米的空间内,该物业的容量不得超过一名访客。租客可以写信给房东/房产中介,从房产中介那里获取预防措施到位的承诺。
已住在出租房内的租客应该谨防陌生人进入住宅的风险。租客可以提前向房产中介询问别人看房的细节信息,如果租客有安全担忧或者处于较高的安全风险,让房产中介或者房东知道,看看是否可以做出充分考虑这一点的安排,例如,组织虚拟看房或线上看房等。
如果房产中介不能出示“新冠病毒安全计划”的副本给租客,或者根本没有“新冠病毒安全计划”,租客则可以:
向新州公平交易委员会(NSW Fair Trading)报告该房产中介
写信给该房产中介以明确说明,他们不能合法地开放房屋,直到他们可以证明“新冠病毒安全计划”是遵守2021年公共卫生令(COVID-19聚集和行动限制)实施之前。
房东或中介或房东授权的其他人,可以在未经租客同意的情况下进入房屋进行非紧急维修或者评估是否需要进行非紧急维修,前提是他们每次要提前2天进行通知。但是,仍应遵守关键的健康指南并且可用于强调担忧和协商不同的时间。
如果房东或中介要进入租客的住处或者带着个人通过租客的住处,仍必须遵守关键的健康准则,包括中介和房东要对以下方面采取行动:
确保保持大于1.5米的物理距离;
如果无法与他人保持1.5米的物理距离,确保人们戴上口罩;
促进场所内的良好卫生,包括提供洗手液;
尽可能使用数字平台来阻止身体接触;
保留进入开放房屋的人员的详细联系记录;
管理进入小型空间的人数。
在新冠疫情期间,对于人们进入租客住所的限制已经过多次更改,需要及时核查法规的更新,以最新信息为准。